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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 2026-08-24 40

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和小规模免税新政

2026年增值税起征点和小规模免税新政

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,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最关心的问题就一个:我的免税额度还在吗?优惠还能不能享受?答案是:在,而且衔接政策已经明确。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2026年第10号)把起征点、减征率、简易计税衔接等事项一次性讲清楚了,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鸿俊的客户里首次创业者和个体户占大头,这篇文章鸿俊就用大白话,把2026年第10号公告跟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相关的每一项政策讲透。

一、先看总框架:10号公告管两年

2026年第10号公告的全称是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》,执行期限从2026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,也就是整整两年。

这份公告解决的是“老优惠怎么接续”的问题:增值税法施行后,原来分散在各类文件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,哪些保留、哪些调整、哪些废止,都需要重新明确。10号公告就是这份官方清单。对小微企业来说,最核心的内容集中在三块:起征点标准、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安排、简易计税政策的存废。

这里也提醒各位老板:优惠政策的“保质期”意识一定要有。执行期到2027年12月31日,意味着2028年之后怎么办要看届时的后续文件。企业经营是长跑,鸿俊的财税顾问会在政策到期前主动提醒客户做衔接准备,而不是等到政策空档期才发现优惠没了。

二、起征点:月10万、季30万、按次1000

10号公告明确的起征点标准,是所有小微老板必须刻在脑子里的数字:

按期纳税:月销售额10万元,或者季度销售额30万元。按月申报的,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;按季申报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。

按次纳税: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。

几个实操要点说清楚:

第一,起征点针对的是销售额,不是开票额,也不是利润。销售了多少,就按多少判断。

第二,超过起征点是“全额征税”而不是“超额征税”。季度销售额一旦超过30万,不是只对超出部分征税,而是全部销售额都要计税。这个临界点效应很关键:季度29万和31万,税负差异是断崖式的。鸿俊的财税顾问在申报期前会帮客户盯销售额进度,临近临界点时提前测算,该规划的开票节奏提前规划——注意,是在合规前提下的业务节奏安排,而不是教客户隐瞒收入。

第三,专票额度同样计入。这是高频误区:有老板以为“我开的专用发票不算我的额度”,错。普票加专票的销售额合计数才是判断口径。知识库里就记着一条被反复验证的教训:普票加专票总额超过30万,连普票部分也需要按征收率缴纳增值税。鸿俊的顾问在客户想开专票前,都会先把额度账算给他看。

三、小规模纳税人:3%减按1%,但有例外

10号公告明确: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增值税。

这是延续多年的普惠性政策,2026年起在新法框架下继续执行。但要特别注意例外情形——销售不动产、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,不适用减按1%的政策,仍按5%征收率执行。也就是说,小规模纳税人卖房子、租房子、转让土地,走的还是原来的5%轨道,别跟1%搞混。

围绕小规模纳税人,10号公告还有几项具体安排:

1.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:3%减按2%

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适用3%征收率的减按2%征收。公司把用了几年的车、旧设备卖掉,按这个口径处理。

2. 销售旧货:3%减按2%

销售旧货同样适用3%减按2%。做二手生意的纳税人要把这条记牢。

3. 个人出租住房:3%减按1.5%

个人(也就是自然人)出租住房,按5%减按1.5%计算缴纳——这是延续多年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,房东们最实用的一条。

鸿俊服务过不少有闲置房产出租的客户,这些政策组合起来用,实际税负比想象中低很多。但前提是:申报口径要对、资料要备齐。会计在处理这类业务时会按资产类别分开建台账,固定资产处置、旧货销售、住房出租各归各的轨道,不会混在一起算糊涂账。

四、简易计税的存废清单:哪些没了、哪些延续

增值税法施行后,简易计税相关政策做了一轮清理,10号公告给出了明确清单:

已废止: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不再执行。建筑企业要注意,原来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口子,在新政衔接中已经关上。

延续至2027年底:清包工、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继续选择简易计税,按3%征收率执行,政策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。这是给建筑行业老项目留出的过渡期,涉足建筑劳务、老项目收尾的企业要抓紧在这个窗口期内处理完相关业务。

对建筑行业客户来说,这一存一废直接影响计税方式的选择。哪些项目还能简易计税、哪些必须转一般计税,需要逐个项目核对合同和开工时间。鸿俊建议建筑类客户把在手的清包工合同、老项目清单整理出来做一次全面盘点,别等到申报时才发现计税方式用错了。

五、最大变化: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纳入优惠管理

10号公告里最容易被忽视、但影响最深远的一条: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正式纳入优惠事项管理

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选择简易计税、适用差额征税的项目,从2026年起要按“享受税收优惠”的规格来管理:优惠项目必须单独核算,未单独核算的,不得享受

以前一些企业的习惯是:简易计税项目跟一般计税项目混在一个账套里,申报时再拆数。这种做法在优惠管理的新框架下就行不通了——账没分开,优惠资格直接丧失,本想省事的操作,结果多缴了税。

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前面讲的起征点免税、1%减征等优惠:要享受,先分账。这跟增值税法第二十六条“兼营优惠项目须单独核算”一脉相承。鸿俊在给客户做2026年账务初始化时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优惠管理要求重设核算结构——应税项目、免税项目、简易计税项目、差额征税项目,各自独立,这已经成为新政下的标配动作。

六、真实案例:小超市老板的省税选择

讲政策容易抽象,鸿俊讲一个真实案例。有位客户想开小超市,找到鸿俊时最纠结的问题就是:注册公司还是个体户?税怎么交?

之前他找过另一家机构办许可证,两个星期没办下来,心里已经有点慌。鸿俊的销售负责人徐俊琳接手后,先帮他算业务账:小超市年营业额预计不超过120万,属于典型的小规模经营,结合个体户的相关优惠政策,推荐注册个体工商户;同时超市要卖保健食品和预包装食品,鸿俊把保健食品许可和预包装食品备案同步启动。一个星期,证照全部办妥,比之前的机构快了一倍。客户后来逢人就说鸿俊“办得真快”,还介绍朋友过来注册。

还有一个桐乡的纺织客户,刚创业时在淘宝开店卖日本手办衣服,什么都不懂。鸿俊从营业执照办理开始带,分析他年销售额接近100万,结合政策推荐注册个体户,后来随着业务发展又升级为一般纳税人,全程没有出过任何税务问题,朋友要注册公司都直接推荐到鸿俊这里。

这两个案例的共同点:优惠政策能不能落地,取决于经营主体选得对不对、核算分得清不清、申报做得准不准。政策写在文件里是给所有人的,能不能用上,看的是执行。

七、常见问题FAQ

Q1: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,哪个更划算?

看业务波动。收入稳定的,按季申报用30万额度更从容;波动大的,需要测算后选择。在注册环节会结合业务预测给出纳税人类型和申报方式的建议。

Q2:季度销售额刚好卡在30万上下怎么办?

合规前提下做好开票节奏管理:临近临界点提前测算,能归集到下一季度的业务依法延后确认。核心原则是不隐瞒、不虚报,在真实业务框架内合理安排。

Q3:我是小规模纳税人,今年卖了一台旧设备,怎么交税?

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3%征收率减按2%。跟日常销售的1%不是一个口径,申报时注意分开。

Q4: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废止了,已开工的项目怎么办?

10号公告的衔接安排执行,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已废止,清包工和建筑工程老项目的简易计税延续到2027年底。具体项目适用哪种计税方式,建议拿合同做一次专业核对。

Q5:鸿俊能帮个体户做申报吗?

能,而且个体户是鸿俊的核心客群之一。代理记账小规模2400元/年起,季度申报、政策适用、额度监控都在服务范围内,每个客户有专属服务群,3分钟响应。

写在最后

2026年第10号公告给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画出了一张清晰的优惠地图:起征点月10万季30万、按次1000元;小规模3%减按1%(不动产相关除外);旧固定资产和旧货3%减按2%;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.5%;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废止、清包工和老项目简易计税延续到2027年底;所有优惠都要单独核算才能享受。

政策是好政策,落地靠执行。如果你是嘉兴的创业者或个体户老板,想搞清楚自己的业务能享受哪些优惠、核算要怎么调整,欢迎咨询鸿俊。首次咨询免费,3分钟响应,把你的情况说清楚,鸿俊帮你把政策红利一笔一笔算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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